2020年盂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在盂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2020年4月29日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盂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二0一九年工作回顾 2019年,县人民法院在县委领导下,在县人大与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始终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依法审理各类案件,统筹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盂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充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积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一年来,县人民法院以建设一流法治环境为目标,主动发力、积极作为。全年新收各类案件3302件,比上年上升13.1%,旧存364件,审、执结 3134件(含旧存),结案率为85.5%。法官人均办案157件。新收案件数、案件审结数两项指标是历年来最高。 依法严惩违法犯罪,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年新收各类刑事案件274件,比上年上升16%,旧存12件,审结274件(含旧存),判处罪犯371人,结案率96%。 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全面纵深推进之年,县人民法院共收到县人民检察院以涉黑涉恶案件罪名移送起诉的案件8件35人。案件办理中,既不随意拔高惩处标准,也不任意降低入罪门槛,对 6件 25人认定为涉黑涉恶犯罪,2件10人未认定为涉黑涉恶犯罪,确保每起案件经得起时间和历史检验。将“打财断血”与“打伞破网”贯穿始终,加强对涉黑恶刑事财产刑执行力度,执行金额51000元,着力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向上级机关报送各类线索、报表、资料300余份,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取得实效。 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审结由监委会审查、通过检察院移送起诉的案件3案3人,3名被告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审结涉众型犯罪组织、领导传销罪3案3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3案3人、集资诈骗罪1案1人,教育引导群众远离高回报、零风险的诱惑;审结新类型犯罪污染环境罪1案9人、检察院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案10人,助力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审结团伙犯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容留他人卖淫罪2案9人,贩卖毒品罪3案5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爆炸物罪2 案 25人、净化社会风气、打击毒品犯罪、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刑事审判工作中,严格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程序公正、非法证据排除等刑事司法理念和法律原则。在已判处被告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2人,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18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341 人。严把案件质量关,规范办案流程,实现全程留痕,案件质量大大提高。2019年上诉案件实现零改判,位列全市基层法院前茅。 审慎审理民商事案件,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全年新收民商事案件1953件,比上年上升16%,旧存273件,审结 1881件(含旧存),结案率84.5%。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是民商事审判工作的重点,共审结金融借款合同以及涉企业民间借贷合同案件415件。审理中,办案法官牢固树立审慎善意文明的司法理念,开辟绿色通道,稳妥运用财产保全等措施,引导形成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营商环境。加大对家事案件审判力度,共审结婚姻、继承、赡养等家事案件363件。审理中,办案法官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本原则,妥善处理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与婚姻自由之间的关系、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的利益保护、稳妥处理老人的赡养问题,充分发挥审判对家庭关系的诊断、修复作用。审结劳动争议、追索劳动报酬等劳动纠纷案件129件。审理中,办案法官坚持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维护用人单位生存发展并重原则,在二者不能兼顾时,按照“有利原则”,尽最大可能的选择适用对劳动者有利的约定或规定作为裁判依据。在审理刘某某、侯某某等人诉中科三环盂县京秀磁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66件劳动争议案件时,将这一司法价值理念贯穿始终,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劳动者的权益。审结农村房屋买卖、土地承包等涉农案件32件。审理中,办案法官综合考虑农村土地对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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