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局党委委员、森林公安局局长仲志勤在全省森林公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刚才,传达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国务委员、公安部部
长郭声琨,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公安部副部长黄明,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小敏
五位领导同志近期关于森林公安工作的指示,徐州市公安局、南京市浦口区农业局、新
沂市林业局三家单位分别介绍了他们推进森林公安工作的一些经验和做法,希望这些能
带给大家一些启发和借鉴。
下面,按照会议安排,我汇报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省森林公安工作取得可喜进步
2012年以来,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构在省林业局、省公安厅的双重领导下,在编办
、人事、财政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扎实开展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保障标准化
、警务信息化、警民关系和谐化“五化”建设为载体,围绕生态文明建设这个中心,全面
落实邳州会议精神,不断提升正规化水平,增强基层实力,规范基础业务,提高执法质
量,推动森林公安工作取得了可喜进步。
(一)队伍管理取得新进展
一是体系建设有所突破。积极主动向省编办、省公安厅汇报沟通,提出全省森林公
安体系建设方案,根据我省森林公安实际情况,分步实施。2013年省编办批复省林业局
森林公安处更名为省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对外挂江苏省森林公安局牌子。2014年,增加
了森林公安局领导职数,统一了全省森林公安机构名称,市级为“XX市森林警察支队”,
县级为“XX县(市、区)森林警察大队”。各有关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认真贯
彻落实省编办、省公安厅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森林警察大队加挂森林公安派出所牌子的
工作,目前徐州、常州、连云港、淮安、镇江、宿迁6个市的17个森林警察大队此项工作
已全部完成。句容市林业局森林警察大队实现了副科级建制。吴中、邳州、新沂、海州
4个森林公安机构的主要领导进入了同级林业主管部门班子,实现了高配。徐州市贾汪区
、连云港市新浦区、灌南县林业主管部门根据保护森林资源的实际需要,积极协调当地
公安部门,在公安机关内专门设立办理涉林违法犯罪案件的机构,人员常驻林业主管部
门,在森林公安体系建设上做了一些有益探索。
二是新警招录贴近需求。2012年以来,通过社会公开招考,共招录15名新警,初步
缓解了基层警力匮乏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根据招录中存在的问题,协调省公务员局,
将A类招录变更为B类招录,招录对象明确为公安类院校毕业生,更加符合基层实际需要
。
三是警员职务晋升有序推进。协调省公务员局、省公安厅,落实森林公安执法勤务
机构警员职务套改后续政策,以省辖市为单位,参照所属地市公安部门的比例标准,有
序进行警员职务晋升,使长期在基层一线执法的民警可以享受到更高的工资待遇,稳定
了基层森林公安民警队伍,调动了工作积极性。
四是主题教育扎实有效。组织开展了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根植“忠诚
、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使广大森林公安民警政治立场更加坚定、宗旨意识更
加牢固、价值取向更加端正、作风素质更加过硬。开展以访问民情、访察民意、访排民
忧和评议工作、评查问题、评选先进等“三访三评”为主要内容的深化“大走访”活动,有
力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解三促”活动,开
展学雷锋实践活动和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积极主动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展示了森林公安的良好形象。围绕“森林公安队伍怎么建、工
作怎么干、民警怎么当”这个主题,开展了森林公安发展问题大调研、大讨论活动,实地
调研、召开座谈会,广泛收集梳理意见,制定针对性政策并抓好落实。结合党风廉政建
设、作风纪律整顿和警风警纪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公安民警违令案件警示教育、涉
案人员非正常死亡和违反“五条禁令”问题集中整治,确保未发生“大、恶、丑”等影响森
林公安声誉的违纪事件。
五是先进典型不断涌现。省森林公安局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开展正常
年度评功评奖工作,同时通过培植推荐,还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东海县森林警察大队
被评为全国森林公安系统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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