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方案为深入学习贯彻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省厅安排部署,以文件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在震慑犯罪、教育公民方面的重要作用,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自上而下形成高压态势,确保坚决打赢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摆在事关全局的重要位置,以“法律七进”为载体,结合“1+10”经常性法治宣传活动,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平安建设、党风廉政社会评价活动,结合我市脱贫攻坚任务,明确宣传重点,丰富形式载体,推动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营造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社会参与的扫黑除恶法治氛围。二、组织领导阆中市司法局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赵勇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局长徐晓丽为副组长,各股室、司法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宣传股,具体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收集数据资料,搞好督查通报。三、工作重点(一)加强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安排部署会议精神宣传。大力宣传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两高两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广泛宣传省委、省政府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系列安排部署,广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宣传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和工作成效,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二)加强重点地区和行业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聚焦扫黑除恶重点地区和行业,紧盯刑事案件高发、涉黑涉恶举报线索集中、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较低的地区,紧盯征地拆迁、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水电开发、矿产资源、旅游市场、小额贷款、娱乐场所、涉枪涉爆、校园等重点行业领域,紧盯淫秽、赌博、吸毒贩毒、传销、拐卖、诈骗、非法放贷、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加强重点对象扫黑除恶知识宣传教育。做好重点人群动态管控,落实刑满释放人员、戒毒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教育矫治措施,加强扫黑除恶知识宣传教育,降低其重新犯罪或参与黑恶势力犯罪的风险。做好外来务工、无业、失业等人员的服务管理,加大对流动人口的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坚持分类指导、学用结合,普及扫黑除恶知识,促进流动人口有序融入,防止其拉帮结派或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做好青少年群体的关爱帮扶,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探索建立防治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长效机制,抓好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教育,防止其滑入违法犯罪深渊。(四)加强以案说法、以案宣法、以案普法宣传教育力度。认真收集各类典型案例,剖析案件发生根源,深究案例教训,由浅入深向宣教对象宣传法律政策,普及扫黑除恶领域法律知识。广泛收集近年来我市涉黑涉恶案例,以身边案例解析,触及宣教对象思想,增强以案说法、以案宣法、以案普法的有效性。四、工作实施(一)持续深化“法律七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七五”普法重要内容,列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作为普法重点工作深入推进。以“法律七进”为主要载体和关键抓手,深入开展“法治宣传进万家”活动,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和奖励政策,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在法律进机关中,贯彻落实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利用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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