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县司法局工作总结今年以来,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以深入开展“政法队伍建设深化年”活动为载体,狠抓主体工作,较好的完成普法依法治理、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特殊人群管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和公证服务等各项工作任务。一、主要工作(一)为民服务,当好公仆,切实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1.当好政府法律好帮手。各司法所积极参与帮助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起草、审查、修改规范性法律文书,为重点项目安征迁、招商引资、重点工程等方面工作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2018年以来,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12家,开展法制宣传240场次,受教育93522人次,调解各类民事纠纷895件,代书75件,解答法律咨询1557人次。2.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中心进一步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土地承包、林权纠纷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帮助困难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基本生产生活问题。今年以来,中心共办理援助案件113件(其中民事80件,刑事33件),接待咨询1960人次,受援人总数140人(其中残疾人12人,老年人31人,未成年人33人,妇女64人,农民工14人),为受援人免收法律服务费用33.9万元,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493万元。3. 优化公证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各类便民利民活动,开辟困难群众绿色通道,提供优质公证法律服务,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主动上门提供公证服务;对经济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依法减、免公证费,对低保、五保户、经济困难户确需减免公证费的,酌情减免公证费用。共办理各类公证3194件,其中国内公证1952件,涉外986件,涉港台澳256件。4.发挥律师法律服务职能。推进律师担任各级党委、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积极引导律师做好各种民生问题的诉讼代理工作,为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立胜律师事务所共办各类案件276件,其中办理刑事辩护案件37件,民事案件210件,行政诉讼代理11件,担任法律顾问36家,代书361件,为群众免费法律咨询1260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625万元。持续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通过分区分片方式,协调好律师、法律工作者资源优化配置,解决分布不平衡及人员短缺问题。截止目前,全县287个村(居)均聘用法律顾问,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二)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努力营造全县法制宣传氛围。制定下发了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古治办[2018]1号),关于印发《2018年xx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古治办[2018]2号)等文件,在侧重宣传内容上,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宪法教育为核心,积极组织开展宪法集中宣传活动;围绕中心工作做好法制宣传。针对“湖城一体”战略、海西高速网以及重点项目建设过程出现的安征迁、执法纠纷和“厦门会晤”等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骨干人员大力宣传法规政策,为建设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在禁毒普法宣传方面,充分利用“6.26”国际禁毒宣传日活动宣传禁毒法治知识,在把“禁毒宣传”作为送法进社区(村)的重要内容,将禁毒内容纳入“法治进校园”讲座范畴,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禁毒的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共发放法制宣传材料三万多份,举办各类法制讲座154场,开展主题宣传活动119场,受理法律咨询4200多人次,共发表普法依法治理信息45篇,其中省级7篇,市级9篇,县级29篇,工作成绩被福建省普法网,福建长安网等官方网站予以刊发。在宣传形式上,持续深化“法律六进”工作。从今年1月份起,县司法局联合检察院、教育局等单位开办“法治进校园”讲座58场,同时开设图片展览、公交站台法治标语宣传、有奖竞答等多种形式,结合“学雷锋纪念日”、“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综治宣传月”等重大法制宣传主题日和纪念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和多渠道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法律六进”向纵深发展。在新媒体宣传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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