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中院为企业经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2月18日,海口中院出台实施《关于支持企业战疫情渡难关稳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充分发挥法院的司法职能,努力为企业应对疫情提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在疫情期间为企业生产经营吃下“定心丸”。《意见》要求对涉诉企业开通绿色通道,立审执诉讼业务实行一站通办,优先审理与企业有关的案件,优先快速执行与企业有关的执行案件,对受疫情影响资金困难的企业当事人给予诉讼费减负;依法严惩侵犯财产等危害企业生产经营的犯罪行为,并慎用保全和执行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诉企业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意见》强调要准确认定因疫情防控引发的企业责任,为企业安心生产经营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妥善化解因疫情防控引发的劳动争议、涉旅游服务和租赁等各类合同纠纷。同时,稳妥办理破产案件,促进企业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和转型升级;坚持能动司法,积极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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