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扛起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责使命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戴华峰政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刀把子”,这个“刀把子”必须牢牢掌握在党的手中、掌握在人民手中,必须为实现党的政治理想、政治目标、政治任务而存在,而工作。这次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主题教育,作为政法机关就是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体政法干警、全体检察人员的头脑,以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四大职责任务”。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就必须始终把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最高的政治原则。中国我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的最高纲领是实现共产主义。党的近期纲领是领导全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实现百年梦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党没有自己的利益,党的利益就是人民利益,党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领导人民制定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法律。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国法律监督的属性是党性和人民性的统一。政法机关、政法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就是要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地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并把这一根本政治原则贯彻落实到政法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去。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就必须把人民利益放在检察工作的最高位置。在我国,检察院是人民的检察院,“人民”二字是我国检察制度的鲜明特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最大的特色。从井冈山时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工农检察委员会开始,我们的检察工作就深深地打上了“人民”的烙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就是要把“人民赞不赞成、拥不拥护、满不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唯一标准,切实维护好、保障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就是要坚持“执法为民”,自觉地坚定地落实好政法机关、政法工作四项职责使命,坚决克服功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就是要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最高目标。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司法的公平和正义,就是我们应该“坚守的初心和担当的使命”。说过“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懂得‘100-1=0’的道理,一个错误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正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司法的功能就是明断是非、定纷止争,如果由于司法不公正、执法不规范、执法不作为,甚至执法腐败、执法犯法,不但不能定纷止争、化解原来的社会矛盾,甚至可能颠倒黑白,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就会给党的事业、人民的利益、社会的稳定造成极大的损害。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不仅仅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和口号,这一理念是根本的执法遵循,是执法的指导思想,同时也是衡量和评价执法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最终是在每一个司法个案中体现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要坚持执法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决防止只重法律效果,只讲法律正确,而忽视政治、社会效果,不讲政治正确,不讲社会认同和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进步。二是要坚决杜绝和防范冤假错案,就要办好每一个具体案件。执法中的哪怕是百分之一的失误,对于受害人来说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一个好的案件、案例胜过一打文件。人民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需要通过具体的案例来供给;人民对法治的信仰,需要通过具体的案例来增强;人民对法律和检察职能的了解,需要通过具体的案例来深化;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效果,需要通过具体的案例来体现。因此,要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角度出发,办好每一个案件。三是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决反对办人情案、关系案,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考验的“铁案”“优案”,做到实体公正、程序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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