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州市“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汇报会上的讲话林德明福州市能够认真按照我省“七五”普法规划和省人大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的有关精神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开展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市上下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青少年这两个“关键群体”的法治教育,部署推动宪法宣传系列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46家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市直单位全部签订了工作责任状,全面实施精细普法“十个一”项目,持续推进“一县(市、区)一品牌”示范点建设,推出法治宣传公益卡通形象“榕小豸”,强化闽都法治文化发掘运用,积极营造了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取得了较好成效,福州市普法工作在全省位列“第一方阵”,成绩值得充分肯定。法治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深入开展全民普法工作,是全面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加快推进法治福建建设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我们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以此次中期督导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发现问题、整改提高,认真落实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新要求,持续提升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为奋力推进新时代新福建建设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下面,我就进一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再强调五点意见:第一,提升政治站位,进一步把握全民普法正确方向。要站在全面依法治省的战略高度,准确把握新时代普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定位,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密结合我省普法工作实际,认真研究普法工作如何适应新时代、符合新要求、谋求新作为。要持续强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健全完善分工负责、协调配合、项目推进、资源共享的互动联动机制,积极推动法治宣传由“软任务”向“硬指标”、由“粗放型”向“精准化”、由普法部门“独角戏”向各职能机关单位乃至全民“大合唱”转变,不断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全力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实践。第二,突出宣传重点,进一步深化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要始终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民普法的重要任务,按照中央和省里的统一部署,在全省持续开展好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大力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不断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增强宪法意识、带头依法办事。要持续加强青少年宪法教育,深化“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着力培养青少年的国家意识和公民意识。要更加注重优质宪法宣传品的创作征集研发工作,推动宪法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力争不留死角、不存盲区。第三,提升工作实效,进一步推动普法责任落到实处。要紧紧抓住“谁执法谁普法”这个“牛鼻子”,不断拓展普法格局,把“谁司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作为“谁执法谁普法”的实践要求和逻辑延伸,进一步细化、实化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在执法的过程中进行实时普法、精准普法。要持续发布重点单位普法责任清单,适时召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经验交流会,及时总结各地经验,加强研究指导,以改革创新为方向,狠下措施,因地制宜,进一步调动落实普法责任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案例库建设,充分利用重大热点案(事)件开展普法,把热点案(事)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全民普法公开课,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联系,主动关注具有普遍性、带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组织各机关单位参与旁听庭审,达到深刻教育效果。第四,坚持文化引领,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广泛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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