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司法局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和平县司法局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发布日期:2019-10-11安全生产是人居和谐的体现,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县安会工作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和安全宣传。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今年,因机构改革我局及时对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充实,由主要领导亲任组长,排名第一的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余班子为副组长,机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落实了专、兼职人员专门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和“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同时,全局人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经常在党组会、职工大会上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法规,及时传达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强化干警的安全意识。在中秋、国庆期间,还专门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布置有关安全工作任务,并针对本局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分析、通报,安排人员及时排查、处理,开展地毯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将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经过排查,我局未发现安全生产方面存在问题。在国庆节前后,我局都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二、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增强安全生产责任心。局安全生产机构与机关各股室、基层司法所签订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把各股室、处、所负责人明确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定了奖惩制度,充分调动他们抓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增强责任心。同时,我局还完善了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如:《警车管理暂行办法》、《司法专用摩托车使用管理办法》、《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车辆驾驶员安全责任协议书》等,做到了用制度管理安全生产工作,想尽办法防止不安全因素的发生。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服务全县安全生产。结合“七五”普法,将安全生产法治宣传纳入全县法治宣传整体规划。一是利用中秋、国庆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为重要内容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努力营造全县安全生产的法治氛围。二是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及政策,散发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三是各乡镇司法所采取上法治课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知识送进机关、企业、学校、乡村和家庭,收到良好效果,通过安全生产法治宣传,达到不断提高我县干部群众安全法治意识的目的。在办理涉及安全法律事务和调解安全矛盾纠纷时,全局干警和各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认真履职,在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全县没有因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反纪律或失职渎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或处理不当的事件发生。四、加强重点部位防控,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我局重点在车辆、防火、防盗、人身安全方面加强了安全防控,认真开展安全自查活动,补措施、堵漏洞,将事故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一是加强用车安全管理,确保车辆安全行驶。抓好了对驾驶人员的安全行车教育,实行专人专车保管制,明确驾驶人员的具体安全责任,强化驾驶员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杜绝了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开赌气车、英雄车等各种违规行为的发生。二是加强防火、防盗管理,确保内部财产安全。强化干部职工的消防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消防法》、火灾预防、灭火器使用方法等知识,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提高干部、职工防灾能力。对办公场所的电源、电器设备等火灾隐患重点部位进行了排查,配备了灭火器、灭火器箱等消防器材。推行机关安全值班制度,做到离开办公室时关门闭窗,定期进行易发场所安全防范检查,做到隐患随检随除,确保办公环境、生活环境安全无虑。三是加强人身安全嘱托,确保干警平平安安。在喜庆、节日来临之际,局领导都要适时宣讲安全常识,叮嘱个人安全事故的预防,严防麻痹大意、乐极生悲。通过扎实做好上述工作,我局2019年未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 和平县司法局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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