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人大法制和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吴正昌
(2014年8月28日)
同志们:
根据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4年工作要点和工作日程安排》,经主任
会议研究同意,今天我们召开全市人大法制和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这次会议是市第三
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召开的一次专题会议,也是县、区人大换届后召开的一
次专题会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系列重
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省委、市委、省人大内务司法等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交流座谈
研究我市人大法制和内务司法工作,加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与市级“一府两院
”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的联系,推动我市人大法制和内务司法工作取得新成效。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通报了近年来的工作情况和2014年工作要点,市人民检察院
、市政府法制办和八县、区作了交流发言,下午还将就有关人大法制和内务司法工作进
行专题培训。会议达到相互学习、借鉴经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目的。下面,我就
做好全市人大法制和内务司法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
分认识人大法制和内务司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当前,我们正在全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系
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
的目标任务,对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
化,建设法治国家,发挥法治作用,实现法治化,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发表系列重要讲话,就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
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阐述了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提出了富有创见的新思
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
在推进法治建设方面,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要加强宪法和法律实
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
的法治环境,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坚持司法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
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和依德
治国相结合;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等。
7月29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今年10月召开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推进
依法治国重大问题,这是历次中央全会前所未有的。可以说,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
家把依法治国列入更加重要的战略举措,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旋律。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依法治国方略,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在制定2011—2015年依
法治理规划的基础上,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法治建设、加强司法行政、促进依
法治理等方面的意见。
这里要着重强调的是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法治建设创建平安临沧的意见》(临
发[2013]40号文件),提出了提升依法执政水平、提升法制建设水平、提升依法行政效
能、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提升社会依法治理水平、提升法律监督实效、提升法律服务
水平、提升公民法律素质等八大提升行动;《关于加强司法行政促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
》(临发〔2014〕25号文件),提出了加强普法教育、加强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加强法律
服务、加强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加强强制隔离戒毒、加强法
治创建等重点工作;
市委三届六次全会作出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的意见
》的实施纲要,提出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构建和谐有序的社会秩序,加强政治文明建设
、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等要求。
上述一系列精神,是指导人大法制和内务司法工作的重要文件,是人大法制和内务司法
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人大法制和内务司法工作的任务肯定会越来越繁
重,其中不少任务还可能是重点领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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