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玉祥: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要有新作为所作的报告,高屋建瓴、博大精深,浓墨重彩地勾勒出一幅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法治蓝图。作为一名司法行政工作者,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报告,我倍受鼓舞,倍感振奋,也更加感到肩上的责任重大。 报告通篇都融汇了法治精神,“法”字频现,可以说是一篇贯穿法治精神的纲领性文件。 新时代要有新作为,新时代要有新担当。江苏司法行政工作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在奋发进取、开拓创新上下功夫。 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随着温饱问题的解决和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群众需求正在向“生活质量、公平正义”等更高层次迈进。比如在社会治理方面,人民群众求发展、要公平、想参与的愿望增强,期盼社会治理更开放、更透明,对完善社会治理制度机制提出新要求等等。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坚持问题导向,回应群众需求,必须主动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用“新时代主要矛盾”这一论断指导工作。在具体实践中,法治工作者将持续打造人民满意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全面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推动司法行政职能由“行政命令型”向“群众需求型”转变。 十九大报告要求“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就司法行政而言,着眼“均等普惠”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法治服务需求的有效路径,也是解决司法行政服务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总抓手。未来司法部门将按照均等化的要求,加快实现“推动服务资源由集中向全面覆盖转变、服务内容由单一向综合转变、服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转变”等三个转变。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实现网下服务网上提供、跨地服务当地提供,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够找律师、办公证、学法律,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精细化、个性化的法治服务。 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强调要“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近年来,江苏在全国率先开展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研究,出台了全国首个法治类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指导意见,在法院、派出所全面推行“派驻制”人民调解模式,推动了群众路线与法治思维的结合,激发了基层群众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对于未来的工作,江苏省司法行政工作要以开放性架构吸纳社会力量,实现多种资源、多种手段的良性互动,在“社会组织参与法治建设,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恢复性司法实践”等三个方面推进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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