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局贯彻执行《信访条例》的主要做法及相关建议 近年来,国家粮食局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信访条例》,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创新我局信访工作,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的主要做法 (一)认真组织学习《信访条例》,积极宣传国家关于信访工作的相关政策。为推进粮食部门贯彻落实《信访条例》,我局加大在本部门、本行业的宣传力度,及时将宣传提纲和指导要点等学习文件在局办公网上刊登,要求局内各单位认真学习,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全力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同时,将有关学习文件和具体要求及时印发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各地结合粮食企业改革和粮食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组织召开部分省市信访工作座谈会,学习讨论《信访条例》,交流经验,研究落实措施。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精神和要求,正确引导上访群众依法行使信访权利,加大就地解决问题力度,不上缴矛盾,不推卸责任,较好地处理了涉及本地区的集体进京访和越级访问题。 (二)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切实落实领导干部接访、机关干部下访制度。局领导和各单位负责同志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始终把处理和接待人民来信来访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完成,从讲政治、稳大局的高度,切实抓好《信访条例》的贯彻落实。2013年初,局党组书记、局长任正晓在国家信访局有关文件上批示:“请局办(信访办)认真学习领会马凯同志关于‘明确定位、事要解决、完善制度、加强领导’的重要指示和王学军副秘书长关于‘五个深入推进’的工作要求,结合粮食部门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工作措施,把我局的信访工作做得更实更好。” 近年来,局党组坚持推动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和下访工作,促进粮食信访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局领导以身作则,亲自过问信访工作,对群众来信和局政府网站上“局长信箱”反映的事项,坚持亲自阅批、督促解决。局党组书记、局长任正晓2013年亲自批示的群众来信19件,占群众来信总数的18.5%,推动一批信访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得到妥善处理和解决。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鸣亲自督促指导信访工作,指导协调处理相关问题,经常就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及处理提出指导意见。有关司、室负责同志在处置涉及本单位职能相关问题的集体访中,全程参与,并就有关问题认真解释政策,协助做好来访群众的疏导工作。 (三)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法规制度,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信访条例》,重新修订《国家粮食局信访工作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各司室关于信访工作的职责,规范办理、查复信访事项的工作程序和要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及《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经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制定印发《国家粮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创新信访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和创新我局信访工作,构建“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推动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四)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力推动“事要解决”。《信访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局共接待群众来访989批次、2634人次(含集体访120批次、1279 人次),处理群众来信1242件。2013年,结合全局开展的“走基层、察实情、听民意、解难题”专题调研活动,办公室负责同志率队,先后赴河南、吉林、四川等地对基层粮食部门信访工作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现场了解信访工作开展情况,与基层群众座谈交流,倾听基层意见诉求,指导基层开展信访工作。 及时妥善处置群体性上访事项。对群体上访事项,接访后,认真听取上访人员诉求,协调安排有关业务司现场解答相关政策,劝返上访人员,并按照局领导的批示要求及时将群众来访情况及反映的问题反馈有关企业。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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