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履行政法职责 服务“三大攻坚战”湘西州政法机关把服务精准脱贫、风险防控、污染防治作为服务大局的内在要求,作为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具体实践。一、突出服务管理,推进精准脱贫。抓服务。推进公安科技信息化、“智慧法院”“智慧检务”、司法行政信息化工程,着力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出台《关于为精准扶贫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缩短立案、审理、执行期限。开展“巡回法庭”进村寨活动,有效减轻群众诉累、问累、跑累问题。用好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和配套资金,切实化解贫困人员维权难、“因案致贫”“因案返贫”问题。加大司法案件调解力度,能调不判。抓管理。推进“互联网+司法”,进一步抓好诉讼服务中心、案件管理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等政法机关服务窗口建设,简化执法服务程序,推进“一站式服务”。抓打击。依法打击破坏扶贫项目建设和盗窃、诈骗扶贫款物等犯罪活动,严肃查办涉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失职渎职犯罪,大力推进廉洁扶贫、阳光扶贫,2017年立案侦查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0件13人,涉扶贫资金1150余万元。依法惩处惠农扶贫资金审核、管理、发放、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确保扶贫资金真正服务于群众。二、完善机制建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完善预防机制。在预防金融风险上,推动建立金融风险防控预警平台,在资产端和资金端开展适时监测;加强新型经济犯罪前瞻性研究,加强资金查控等专门手段建设;健全打早打小、处早处小工作机制,把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与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统筹起来。在预防重大案事件上,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健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机制;完善刑满释放、社区矫正、吸毒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机制。完善化解机制。对金融风险,加大案件办理力度,积极稳妥地做好案件侦办诉讼、资产追缴、资产处置、集资款清退等工作。对社会稳定风险,建立健全社会矛盾常态化排查发现机制,运用好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等资源,推行“以奖代补”调解政策,拓宽第三方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的制度化渠道,构建多元化解机制。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做到现场处置与社会面整体防控、舆论引导同步进行,问题解决、思想疏导、法治宣传、现场管控、依法打击同步开展。三、发挥监督作用,促进污染防治。推进公益诉讼。围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2017年花垣县检察院依法对该县耐子堡矿区非法盗采矿石案启动公益诉讼,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0万元,有力维护了国家矿产资源经营秩序。依法督促履职。围绕服务全州生态文明建设,依法办理督促履职案件141件,提出检察建议113件。针对洗车河、猛洞河、酉水河流域环境污染问题,依法督促职能部门加大环境整治力度。积极参与配合省、州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促进洗车河流域治理项目纳入省环境保护“十三五”重大项目库。坚持依法审判。设立环境资源合议庭,审结了一批涉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民事案件和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及制品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刑事案件,为加快美丽湘西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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