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要求,我局作为司法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中“落实《关于加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的实施意见》”任务的牵头单位。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我局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初步建立。目前,*已基本完成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
设工作,建成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1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6个,村(社区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个。XX法网、12348XX公共法律热线平台已于*年*月底上线运行
。广大群众可通过XX法网、手机APP、微信公众号、12348法律服务热线等方式,快速准
确地查找到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并实现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上查询、
网上监督等公共法律线上服务。
(二)“12348”热线服务及时专业。安排值班律师专职负责接听,对群众的来电严
格做到“有人接听、有人登记、有人解答、有人统计”,确保“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运
行畅通。自热线服务开通运行以来,共接听咨询电话*人次,接通率达*%,保质保量完成
专线值班工作。
(三)法律援助服务优质高效。为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对经济困难的农民
工、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应援尽援、应援优援。20
19年,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万元,其中为农民工讨薪*
万元。
(四)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区级中心完善服务窗口,在窗口标准化、规范化建
设基础上,深入开展“优质服务质量、优质服务态度、优质服务环境”的三优品牌创建,
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上门服务等措施,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中心接待人员安排专职律
师轮流值班,专门负责接待咨询工作,确保每个来电、来访均能够得到及时、准确的解
答,来访咨询事项在法律援助信息系统登记。2019年以来共接待咨询*人次,代书*份。
(五)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
盖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2019年1月正式启动试点工作,借鉴前期试点的有益
做法,制定本区试点工作方案,加强工作沟通机制。区司法局、法律援助机构统筹调配
律师资源,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审判中的辩护作用。截止到目前共办理刑事案件全
覆盖案件*件。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存在一定难度。《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建设的意见》对实体平台的建设标准作了新的规定。虽然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已经
按照标准建成,但实用面积也比较小,镇街、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主要依
托司法所、社区人民调解室。由于大多数司法所仍没有业务用房或者业务用房老化,部
分司法所只有一间办公室,完全按照司法部的标准来建设还不具备条件,公共法律服务
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存在一定难度。
(二)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和热线平台使用推动不平衡。XX法网、12348XX公共法律
热线平台已投入使用,但仅在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使用,并没有通过镇街一级开展大
范围宣传,群众对XX法网、12348法律服务热线知晓率偏低,一定程度上导致XX法网的功
能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三)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费存在缺口。运行经费还未纳入财政预算,在经费
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缺口。没有公共法律服务方面业务经费,社会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
的公益服务补贴主要是从法律援助专项经费支出,法律援助案件今年大幅增加,经费十
分有限。
(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缺乏且分布不平衡。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的主要力量是律师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目前,我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
分布不平衡,此外,司法行政部门人员相对偏少。我区司法所大部分为2人所,甚至有的
为1人所,承担日常工作已有很大压力,在提供法律服务方面更显得力不从心。
(五)公共法律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要依靠法律援助中心
工作人员、社会律师、人民调解员值班,有些法律服务人员的法治素养、知识水平还不
能满足工作要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受限于面对面服务方式,效率不高,日常咨询
群众较多,目前只有1名律师进行值班,回复解答、代书都应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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