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赢官司又怎样,把产品卖出去才是正事

加多宝和王老吉围绕商标和广告语的官司已经打了好几轮了,战线已长达 4 年,这一次王老吉又胜诉了。

针对“怕上火喝XXX”这一广告语的专有权争夺官司,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2 月 3 日做出了判决书,判定“怕上火”这一广告语由王老吉专有,被告加多宝应立即停止使用“怕上火喝加多宝”“怕上火,喝正宗凉茶;正宗凉茶,加多宝”、“怕上火,喝正宗凉茶”的广告语,同时还要赔偿经济损失 500 万元。

加多宝已经不是第一次给王老吉补偿了。2014 年 11 月,广州中院判决要求,被告加多宝停用“王老吉改名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等广告,并给与王老吉 500 万赔偿费;2014 年 12 月,也是关于广告专有权的问题,当时法院判定加多宝停用“连续7年销量第一”、“‘加多宝’荣获中国罐装饮料市场’七连冠’”等广告语停用,并给予给王老吉 300 万的赔偿费用。

不过这样的“胜利”对于王老吉来说并没有什么用。几百万的赔偿费用对于加多宝来说完全不值得一提,光冠名《中国好声音》第四季的费用,就超过了 3 亿元。

加多宝比较聪明的地方在于,官司不停地打,但品牌营销也没有落下。每次败诉之后,他们都很快提出了新的广告语,而从《中国好声音》第一季开始连续 4 年的冠名赞助,效果是显而易见的。

而王老吉除了在争夺品牌、广告语的归属权的官司上他们不遗余力以外,在品牌推广方面几乎很难看到出彩的举动。或许在忙着打赢官司,为品牌止损之外,王老吉真应该好好想想如何把产品更好地卖出去,毕竟,守住了品牌商标和广告语专属权,并不能保证品牌的持续影响力和销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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